首先从国家机关层面:卫生部负责解释条例、发布卫生规章;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)负责主管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、新原料、国产特殊和进口化妆品许可(备案);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原质监局负责生产许可和监督);市场监督管理局(原工商总局)负责广告监管和假冒伪劣产品查处。
其次是地方行政机关层面: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查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;生产许可审查(总局发证)及生产企业监管;广告监督和假冒伪劣产品查处。
化妆品使用单位如:公共场所的美容院由卫健委负责监督管理!